近年来,延津县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探索实施“三个+”工作法,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巡察质量。
巡察内容上突出“党建+党纪”。既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开展“政治体检”,巡察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又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人员配备上强调“职业+专业”。巡察组长选任坚持“老、中、青”“传、帮、带”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职业化,强化敢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察队员选配按照“专、兼、广”的原则,强调专业化,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系统选配60余名优秀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在实战中提升素质、锤炼干部,真正做到巡察监督灵活机动、靶向精准。
问题整改上区分“个性+共性”。建立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制度,“个性”问题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等标准形成问题线索报告,有针对性地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共性”问题按照“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形成综合情况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对反馈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等,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见效一个,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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