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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市场 > 正文  2023-08-12 03:55:07 来源:百度新闻

基本案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之前,原告将自己的信用卡交于被告使用,后被告将信用卡交还原告。被告使用信用卡期间出现逾期付款,并就所欠费用38000元为原告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被告出具借条后,陆续向原告还款12000元后不再还款,无奈原告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卡中的信用额度是金融机构基于持卡人的信誉发放的,让持卡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额度内透支消费的额度,所以信用卡资金也属于信贷资金。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属于套取原告名下的信用卡信贷资金用于出借给被告的行为,双方之间形成的38000元的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无效。为此,被告用原告的信用卡消费的38000元,扣除被告已偿还的12000元,剩余26000元,应当返还原告。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信用卡系银行基于原告的信誉发放给原告,应当由原告及时清偿信用卡欠款,由于其没有及时清偿信用卡欠款,造成逾期利息及分期手续费损失,原告自己存在过错,应由原告承担。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26000元,并驳回原告主张利息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原标题:《以案说法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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